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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四个重点”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去年以来,清涧县纪委以“四种形态”引领执纪理念转变,改进执纪方式,在“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保护“森林”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成效。2016年,全县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218件,谈话函询10件,初核了结79件,立案124件,处分148人,科级干部16人,移送司法机关4件5人,收缴违纪资金2.11万元。

一是重预防,抓早抓小。作为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四种形态”自提出以来,就在实践中彰显不凡的力量。县纪委结合工作实际,探索管用招数,综合运用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注重在抓“前”、抓“早”、抓“小”上下功夫,体现“全面”与“从严”要求。对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扯袖子、咬耳朵,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采取谈话函询10件(次),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98人,其中乡科级70人、一般干部17人、其他11人,给予党政纪轻处分136人,切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二是重时效,快查快结。县纪委对问题线索进行归口管理,实施“日清、周转、月报”,做到问题线索“零积压”。通过出具《问题线索移交函》,由各纪律审查科室加强督促指导、统一进行处置。对初步核实存在轻微违规的问题线索,由相关调查部门进行及时处置、督办,对即将到核实期限的问题线索发黄色《提醒通知书》,提醒相关办理科室对该问题线索及时办结,如果需要延期要及时报主管领导审批。对超期未结问题线索发红色《督办通知书》并且要求相关办理科室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对该问题线索进行限期办结。该制度实施以来,县纪委已发送“红黄”通知书7份,切实做到线索办理快速性、长效性。

三是重挽救,纪在法前。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有违纪问题的干部不放任,在定性、适用上严把尺度,对严重违纪但不构成违法的,运用党纪政纪重处分、“断崖式”处理,打破“好同志”、“阶下囚”的两极分化状况。去年5月县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我县某下属单位账务中有一支较大额餐饮发票,存在违规招待行为。对此,县纪委对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后,该单位进行了及时整改,规范了财务管理和公务接待。通过这个线索,县纪委立刻安排全县公务接待检查“回头看”、“再了解”、“再发现”尽早堵住了问题的源头,防止党员干部走向违法深渊。

四是重警示,惩教结合。伴随着实践“四种形态”的不断深化,县纪委在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深、做实、做细上下功夫。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宣传教育平台基础上,新建立了“清涧县纪委公众微信平台”让群众参与进来,进一步拉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发挥查案治本、以案说纪作用,去年县纪委给予党政纪重处分12人、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侵害群众利益案件81件(次)。及时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法律“红线”之前架起纪律“底线”,真正做到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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