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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永波:落实“两个责任”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层层传递工作压力,就要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强调,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落实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这为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指明了努力方向。

落实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洁建设就是失职” 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以构建“职责清晰、权责对等、履职到位、追责有力”的责任落实制度体系为抓手,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作为便民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就是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狠抓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是强化教育,打好“预防针”。抓好宣传教育的关键,就是使宣传教育的内容入脑入心、触及灵魂深处。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深刻,才能行动自觉。抓好宣传教育的重点,就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党章》《廉洁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党纪条规,使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对乡村两级党员领导干部经常讲、反复讲,真正把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另一方面,把党工委制定的《机关十项制度》和《村干部管理办法》各项管理制度在乡村两级干部中间认真、全面、系统地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确实做到有规必守、有章必循,执纪必严、违纪必查。

在宣传教育中,注重正面引导,辅以反面教育,采取多种形式,丰富教育内容,融政策性、思想性、专业性和知识性为一体,潜移默化,充分体现润物无声的思想渗透、纪律渗透、制度渗透作用,在全乡干部中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

二是敢于担当,种好“责任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公道正派才能带好队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管党治党的责任人,也是干部队伍中的带头人,更是一个单位的领路人,因此“一把手”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严于律己,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珍惜自己、珍惜岗位、珍惜名节,以敬畏之心为官从政做人,以实际行动凝聚上行下效的正能量。

 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把主体责任延伸到基层党组织,确保党委班子“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做到守土有责,种好“责任田”。

三是正风肃纪,打好“组合拳”。作风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正风必须肃纪。纪检部门肩负着监督执纪的重要任务,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做到引进、培养、选拔、使用相结合,做到政治上可靠、作风上过硬、业务上熟练,靠德才配干部、看公论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着力打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弘扬为民务实清廉新风。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监督约束,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利用各方面的资源,整合各方面的力量,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强化监督执纪,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执纪必严信号,强化“不敢”范围。

四是建章立制,筑牢“防火墙”。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的执行要靠担当。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法规制度贯彻到反腐败工作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落实到制约权力的各个方面、各个岗位,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强化制度刚性执行,避免出现“破窗效应”,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要把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而且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总之,通过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纪律挺在前,教育全覆盖,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遵守党纪条规的要求越来越严、监督执行的力度越来越大、问责惩戒的信号越来越强。领导干部作任何决策、干任何项目、办任何事情,要时刻增强规则意识,把讲纪律、守规矩放在首位。(作者系清涧县老舍窠便民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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