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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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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纪委监委的工作职责,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方便广大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浓厚氛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清涧县纪委监委“打伞破网”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1、网上举报:http://shaanxi.12388.gov.cn/yulin/qingjianxian/
2、电话举报:0912—12388 5262430
3、来信举报:陕西省清涧县新城区县委2号办公楼
县纪委信访室 邮编:718399
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不尽责,甚至涉黑涉恶,或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说情打招呼、疏通关系、逃避或减轻处罚、充当“保护伞”等有关问题线索。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对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并对举报人和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