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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行装再出发——2017年清涧县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2017年,清涧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中、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一刻不停歇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聚焦“一个中心”

以强化党内监督为己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中心职能,干净担当、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压实“两个责任”

协助县委制定《清涧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清涧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推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制度》,深化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向县委述责述廉、村级党组织向乡镇党委述责述廉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实施问责147起161人次,包括党组织27个,单位12个,其中纪律处分43人。

深化“三个助力”

坚持以“三个助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县共查处“三个助力”方面案件117件,党政纪处分147人,其中助力精准扶贫71件,党政纪处分97人;助力规范市场秩序15件,党政纪处分19人;助力生态环境保护31件,党政纪处分31人。

用好“四种形态”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强化执纪审查。2017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6件,处置问题线索592件,初核了结373,立案226件,结案224件,党政纪处分275人,科级干部47人,收缴违纪资金72.88万元。其中第一种形态695人,占比70.9%第二种形态254人,占比26%第三种形态21人,占比2%第四种形态3人,占比0.1%

狠抓“五个重点”

一是严查“蝇贪”不松劲。全县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134件,党政纪处分169人,收缴违纪资金50.42万元,退还群众资金5.9万元。

二是紧盯“四风”防复燃。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3起,党政纪处分49人,通报曝光6批35起42人次。

三是高悬“利剑”常震慑。成立巡察机构,组建106人的巡察人才库,首轮巡察采取“一拖二”的方式,派出3个巡察组对6个部门开展政治巡察,发现问题162个,移交问题线索44件,其中立案2件,党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提醒7人。针对扶贫领域开展“机动式”巡察一轮,发现问题线索15件,立案2件,党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1人。

四是强化“宣教”明底线。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巡展1轮,警示基层党员群众2300人次。运用《忏悔录选编》在县委党校设立“廉政”课堂,警示教育党员领导干部200人次;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通报曝光61人次。全年发表党风廉政新闻信息稿件207篇,其中中央级4篇,省级省级57篇,市级146篇。

五是致力“改革”强监督。协助县委制定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监察体制改革绘就“路线图”“时间表”,印发学习资料120册,与涉及转隶人员开展谈话谈心2轮次,扎实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18年2月中旬前县监察委挂牌成立。

创新“六项举措”

坚持以制度创新发挥治本功效。一是推行《纪实手册》,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留痕、倒查有据;二是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变监督手段为便民举措;三是常态化下基层接访“赶集会”,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四是以干部作风集中整治+廉政警示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五是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实践“机动式”巡察,以点带面强化震慑;六是坚持三注重、两加强、一提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018年,清涧县纪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全县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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