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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管理留痕” 落实责任“有据可查”

     清涧县创新推行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形成了以县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县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到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的“金字塔”式网状抓落实格局——

日常工作“管理留痕” 落实责任“有据可查”

 

      本报通讯员师艳斌报道 清涧县日前制定出台了《清涧县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实现落实主体责任“管理留痕”“有据可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制度》通过《纪实手册》的形式,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思想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内监督、严肃问责、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8方面26项内容,及时记录各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有效督促各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岗双责”职责,做到日常工作“管理留痕”,落实责任“有据可查”,形成了以县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县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到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的“金字塔”式网状抓落实格局。

       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纪实手册》要坚持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统一,与实际工作统一,与工作资料统一的“三统一”原则,必须本人填写,不得敷衍了事、弄虚作假;各纪实对象每季度对班子成员、主管和分管、联系单位纪实对象的填写情况进行查阅,填写检查意见并签字,并将检查结果在班子会上通报;每半年对全县各纪实对象的半年填写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存档备案,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以此作为落实主体责任、评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此外,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工作督查,主要负责人按照工作分工按季度查阅《纪实手册》并签字,做好登记、备案和汇总工作,确保纪实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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