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要闻 >> 中央要讯 >> 正文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官制度 

监察官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2月22日,监察官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草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从严管理,明确监察官法定职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监察权规范正确行使,坚持改革创新,体现监察工作特色。

  据介绍,制定监察官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制定监察官法,明确党对监察官制度的领导,规范选人用人、职能职责、管理监督等环节,对于建设一支党领导下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落实宪法和监察法相关规定,制定监察官法,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制定监察官法也是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的现实需要。在促进依法履职方面,将监察官的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约束、加强外部监督,促进国家监察权规范正确行使;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方面,围绕提升监察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高标准设立监察官条件,为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监察官队伍提供法律遵循。

  监察官法起草工作落实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宪法和监察法为依据,突出政治性、法治性、规范性、专业性,着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官制度。

  草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监察官的条件和选用,监察官的任免,监察官的管理,监察官的考核和奖励,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监察官的职业保障等。



上一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公厅印发意见 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下一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 做好受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