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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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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清涧县监察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机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委工作机关序列,设在纪委下设5个巡察组。

此外,设有清涧县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清涧县政务监察投诉中心;设有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9个。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机要保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涉案财物保管、安全保卫、对外联络工作等。

组织部:负责全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重点领域监督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检查督办信访件办理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接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承担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涉案信息查询管理等。

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执纪审查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部门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或移交审查调查室;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必要时也可以办理全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提出处理或处分意见;承办申诉案件、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派驻纪检监察组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为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对归口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县纪委监委及时报告;经县纪委监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对归口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归口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对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承办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