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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劲吹廉洁风

 

重拳惩腐,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厅局级152人、县处级1299人;移送司法机关1325人。狠纠“四风”,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633件,党纪政纪处分3699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58批。 发挥巡视利剑作用,2015年聚焦“六项纪律”,发现突出问题925个,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468件,同比增长110%。2016年聚焦政治巡视,发现突出问题2142个、同比增长131%,发现问题线索457件,涉及厅局级194人。 我省摄制的《潼关杨震:“四知”拒金,清白传家》等6部家规专题片,在中央纪委网站和客户端头条刊发,其中3部家规被《中国家规》一书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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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组数字彰显出我省全面从严治党的扎实成效,一项项举措书写着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篇章。 正风肃纪步履坚,激浊扬清新风拂。五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讲话精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

履职尽责勇担当

岗位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我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发腐败工作的“牛鼻子”,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夯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省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省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巡视监督、案件查处等汇报,多次约谈市(区)委书记、省直部门党组书记。省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转发省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全省目标责任考核,召开各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述职考评会,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省纪委下发《推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方案》,各级纪委负责人约谈下级党政负责人15868次,实施诫勉谈话8983次。

省纪委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重要职责,围绕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五年来,全省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85件,处分285人。开展换届风气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10个,取消资格、免职8人次。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省纪委回复意见473人次。及时查处了西安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钟健能在换届期间拉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的问题。

严格实施问责追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制定落实问责条例实施办法。2015年以来,全省追究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553个,追责626人;追究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16个,追责183人。严肃查处秦岭北麓西安段违法建筑案、柞水县部分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了问责追究。

驰而不息纠“四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正风肃纪没有休止符,持之以恒纠“四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和隐形变异行为,持续积累风清气正的“正能量”。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633件,党纪政纪处分3699人,其中厅局级26人、县处级246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58批、1099起、1348人,有效遏制了“四风”蔓延势头,党风政风民风明显好转。

探索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全省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整治,部署开展会员卡和预付卡专项清退、党员干部违规出国(境)问题专项治理、“会所歪风”集中整治等专项检查。省、市两级和部分县区完成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制定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办法。基层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已延伸到市县党政机关和部分省直部门,有效遏制了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

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三秦行”巡演活动,挖掘和弘扬优秀廉政文化,推出眉户剧《泾渭清风》、话剧《梁生宝买种记》等一批优秀作品。开展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征集宣传活动。加强警示教育,拍摄警示教育片《路之殇》《小官大贪》,将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职务犯罪人员忏悔书、现身说法材料等作为反面教材,编辑印发《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材料》。坚持在周末和重大节假日发送,每年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5万余条,营造了崇德尚廉的良好氛围。

利剑高悬惩腐恶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五年来,各级共受理信访举报139158件次,立案46418件;党纪政纪处分50366人,其中厅局级152人、县处级1299人;移送司法机关1325人;挽回经济损失9.4亿元。严肃查处了西安市委原常委、市直机关工委原书记杨殿钟,渭南市原副市长袁军晓,省高级法院审委会原专职委员周建明,省有色集团原总经理汪汉臣,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原副校长张培营、陈勇,洛南县委原书记雷二虎、原县长刘明智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追回外逃人员16人。坚持依规依纪安全办案,多年来未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15年以来,各级运用第一种形态34284人,运用第二种形态21291人,运用第三种形态4614人,运用第四种形态734人。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对156名干部实施了容错纠错,为一批干部澄清是非,畅通能上能下渠道,调动和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精准发力治“蝇贪”

民有所盼,必有所为。群众利益无小事。存在于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百姓对此深恶痛绝,必须坚决查处。

省纪委坚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实行重心下移,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机制,强化情况报告、线索督办、问责督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坚决查处“小官巨贪”。严肃查处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居委会主任于凡、渭南市住建局建管科原科长侯福才等一批典型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2015年以来,各级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439件;党纪政纪处分12212人,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105人;移送司法机关524人。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挪用救济物资、截留私分扶贫款、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问题。2015年以来,全省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2080件,党纪政纪处分2480人。

巡视震慑显威力

我省切实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健全巡视领导体制,省委常委会15次专题研究巡视工作,省委“五人小组”坚持听取每轮巡视汇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18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巡视工作。省委主要领导多次对巡视工作作出批示,研究制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增加巡视机构编制和常设巡视组数量,从组织领导、人员力量、财政支持等方面给予保障。积极推进市县巡察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市、区)党委和部分省直部门党组织巡察工作的意见》,10个设区市、41个县(市、区)和部分省直部门成立巡视巡察机构,积极开展巡视巡察工作。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将牵头和负责落实的16项整改任务,分解为59项具体措施,逐一明确责任、目标和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按期完成了整改任务。

强化巡视监督实际效果,省委共组织开展巡视13轮,完成了对244个地区和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全覆盖,发现突出问题3055个,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189件(涉及厅局级392人)、重点事201件。五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立案171人,党纪政纪处分157人,其中厅局级10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推动解决了一批管党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发挥了巡视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打铁先得自身硬

聚焦主业主责,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三转”要求,推进省市县三级纪委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和内设机构调整,监督执纪力量占总编制的三分之二以上。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出台设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省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两个“提名考察办法”,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落实派驻机构改革要求,省纪委共设立派驻机构39家,实现了对91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单位监督的全覆盖。加强派驻机构工作指导,省纪委派驻纪检组长每年向省纪委述责述廉,2016年省纪委派驻机构共立案51件,党纪政纪处分49人。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和从严监督。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及时出台并严格执行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规定,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省市两级纪委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省纪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坚持有信必核,十八大以来共查处违规违纪纪检监察干部254人,全力锻造纪律铁军。在庆祝建党95周年“两优一先”表彰活动中,省纪委机关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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