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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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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县纪委对网络曝光的“清涧县安监局局长不雅视频事件”当事人孟银君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孟银君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在公共场所与异性发生不雅行为,并与他人通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外出培训之机,绕道公款旅游,公款购买礼品、烟酒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礼品;滥用职权,向监管企业收取赞助费并账外支出。
孟银君身为国家机关公务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本应牢记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保持清正廉洁,但他的上述违纪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清涧县委常委会议批准,中共清涧县纪委决定给予孟银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经清涧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清涧县监察局决定给予孟银君撤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