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决定了必须加强党的建设。我们党作为一个有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党,作为一个在有着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党的建设关系重大、牵动全局。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必须重视党的建设,失职失责将受到严肃问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将党的建设缺失列入问责情形,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把管党治党建设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条例原文】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
【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某国有大型骨干企业30多家所属单位未成立党组织,相关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
“党的基层组织不健全,有党员无组织,党员处于脱管状态和违规发展党员。”2015年7月至9月,中央巡视组对某国有大型骨干企业进行专项巡视时,发现该企业下属某单位有60多名党员处于脱管状态。
其他所属单位怎么样?该企业党委举一反三,对所属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有30多家所属单位未成立党组织,流动党员和脱管党员有120多名。
党的建设缺失,组织生活不健全,相关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被问责——2015年9月,该单位上级党委对存在“有党员处于脱管状态和违规发展党员”问题的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其提出严肃批评。该单位党委还在2015年11月召开党委会,对此事进行了通报,严肃有关纪律,每位党委委员作了检讨。目前,该企业已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所属单位未成立党组织、党员脱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坚持党的领导关键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出现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有的党组织居然把预备党员甚至是非党员任命为党的干部;有的党组织长期不按党章要求过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不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有的领导干部竟然记不住自己的入党年份,有的甚至几年没交过党费……对于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等问题,要通过实施强有力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履好职尽好责,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多家单位多名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准,县委副书记、县纪委副书记被问责
“原来想着顶多批评教育一下就过去了,没想到连县委副书记和县纪委副书记都受到了处分,真是动真格了。”一个县几家单位的多名干部违纪,县委副书记、县纪委副书记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这让该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受触动。
2015年春节前夕,为防“四风”反弹,甘肃省纪委在各地开展明察暗访。2月9日,工作人员敲开西和县政协办公室主任吴晓宏的房门,一间宽敞的大办公室映入眼帘。
该办公室实测面积31.5平方米,属于超标准办公用房。
其实,西和县早在2013年9月,就开展了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当时吴晓宏从一间30余平方米的套房办公室搬进了一间面积约17平方米的办公室。然而9个月后,认为“风声已过”的吴晓宏,在没向主要领导汇报的情况下,又搬进了这间31.5平方米的大办公室。
被清理后重新搬回超标准办公用房,这种现象在该县其他单位有没有?调查人员了解到,西和县疾控中心主任谢小虎也在清理办公用房后离开了50平方米的原办公室,可一年多以后又搬了回去,县农技中心主任陈永禄也存在类似违纪行为。而该县文化体育局为应付检查,将分别拥有25平方米办公室的四名干部的办公用房面积都谎报为12平方米。被下发通知要求整改后,只是在这4名干部的办公桌上加上其他职工的岗位牌,企图蒙混过关。
西和县纪委共发现该县多家单位7名干部存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分别给予这7人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相应处分。
事情到此并未结束,西和县委副书记辛晓宏和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安文辉,作为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办公室主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对清退超标准办公用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广,对整改情况没有跟踪督查,没有及时发现瞒报、谎报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和批评教育不够。2015年5月,陇南市纪委对辛晓宏、安文辉进行问责,给予二人党内警告处分。
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风建设是“先手棋”。抓作风建设一丝都不能放松、一刻都不能停顿。党中央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党的建设缺失,作风建设流于形式,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三次收到举报却未如实报告组织,致有问题干部通过考察被重用,县委副书记、县长被问责
2015年9月,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委副书记、县长费长辉在牵头负责县委全面工作期间,接到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打来的电话。原来,上饶市正在酝酿万年县委常委补缺人选,向费长辉征求意见。费长辉认为,时任婺源县副县长宫海工作不错,能力较强,重用为县委常委合适。
在这之后,上饶市委考察组在婺源县找费长辉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宫海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不良反映。
未听到宫海有廉洁自律方面的不良反映——费长辉回答。然而,真实情况却不是这样。
2015年4月至10月,费长辉先后三次收到徐某打来的举报电话,反映副县长宫海存在生活作风问题,费长辉都说,等他了解一下情况再说。事后,费长辉找宫海了解情况,宫海让其放心,称自己没有问题;费长辉又向婺源县常务副县长询问了这一情况,得到没有听到过相关反映的反馈。
费长辉在市委选拔任用宫海担任万年县委常委考察个别谈话中,未如实向组织报告其收到的有关宫海生活作风方面的举报情况。宫海在受到重用后不久,便因违纪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副县级待遇、降为科员,此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收到举报后并未如实向组织报告,导致存在问题的干部通过考察被重用,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最终让费长辉受到问责:2016年2月,经上饶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经上饶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了问题,要高悬问责利剑,强化责任担当,对失职失责者严肃问责。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刘芳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