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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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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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打出一系列反腐“组合拳”,反腐力度前所未有。总体来看,呈现出十大特点:
一是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十八大报告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不坚决反对腐败“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必须“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两个“必”字充分展现了中央肃贪反腐的决心和魄力。一年来,通过有效严肃的查处,纪检监察机关的反腐震慑力得以发挥,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得以彰显,腐败蔓延的势头得以遏制。
二是高层推动,领导示范。 “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先正己。一年来,无论是落实“八项规定”,还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整治“四风”等等,无不是中央带头,促进全党积极响应;中央以身作则,推动全党奋发进取。实践表明,自上而下,从自身做起;务实重效,从小事做起;迅速行动,从眼前做起;全民参与,从监督做起,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三是选准切口,推进稳健。以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党员干部日常从政行为规范为突破口,一年来,从“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到整治“四风”,从制止“舌尖上的浪费”、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公款印制购买贺年卡、严禁公款购买年货节礼、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具体问题治理到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范性制度,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严管小事情,彰显大决心,体现了抓小、抓早、抓实,抓具体、具体抓的新思路。
四是大小统打,查处有力。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相关数据统计,十八大以来平均每天有396名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受处分,每两天有一名厅级干部因腐败受到查处,每月有一名省部级干部“落马”。目前先后有李春城、周镇宏、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蒋洁敏、季建业、廖少华、陈柏槐、郭有明、陈安众、付晓光、童名谦、李东生等十多位高官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或已被查处。
五是处置快速,曝光及时。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得到严肃查处。截至今年10月31日,各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共计17380起,处理198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5人。曝光力度前所未有,中央纪委先后4次对32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12月18日点名通报黑龙江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严重后果等10起典型案件。
六是公开透明,开放自信。党的十八大之后,新华社推出了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的系列特稿,通过党和国家领导人平凡生活的生动故事,集中展现了七位常委的从政生涯、个人风格和家庭细节;公审薄熙来案件,高度开放的案件审理过程给法治一剂猛药,给贪腐一记重拳,给民众一针强心剂。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相互开展批评的公开报道也是前所未有,意义深远,堪称经典。
七是服务群众,依靠群众。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立面向群众公开的监督机制,让群众“看得见”;建立推进群众参与的决策机制,让群众“说了算”;建立畅通群众诉求的表达机制,让群众“心气顺”;建立维护群众权益的保障机制,让群众“得实惠”,更加体现了“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精神。
八是制约权力,强化监督。立足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制度层面、机制层面、立法层面采取全方位行动,规范约束权力,强化监督。比如,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等等,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九是顺应民意,推进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围绕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等等具体举措。无不体现了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智慧和魄力。
十是转变职能,主动作为。立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改革纪律检查体制,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发挥其“千里眼”作用,找出“老虎”和“苍蝇”。同时,调整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强化内设机构监督和办案力量;采取约谈、签字背书等方式,开通网络举报监督专区、建设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等等,纪检监察机关“主业”意识和监督职能更加凸显。(作者为陕西省纪委宣教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