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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一村党支部书记与村民相互诬告受惩处

清涧县高杰村镇大有坪村原党支部书记白加伟、村民白玉厚(非党),因捏造“问题线索”,相互诬告,受到纪律处分和法律处罚。

3月份,清涧县高杰村镇大有坪村党支部原书记白加伟、村民白玉厚分别以白玉厚在2016年诈骗了同村村民白春厚4000元人民币”“白加伟贪污学校的结余款6000元”为由,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等部门进行相互实名举报,受到县纪委监委的高度重视。

经县纪委监委调查发现,白加伟、白玉厚在农村基层换届前夕,歪曲事实,凭空捏造“问题线索”,并向多部门相互实名举报,企图使彼此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处罚,从而取消村“两委会”候选人资格。双方反映“问题线索”严重失实,且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6月19日,县纪委给予白加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白加伟、白玉厚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之規定,白加伟、白玉厚分别受到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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