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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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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县纪委对市、县纪委脱贫攻坚明察暗访和督促检查中发现“四支队伍”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线索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粮食局派驻下廿里铺镇张家硷村驻村工作队队长白占虎,2017年10月至11月期间,先后两次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岗。白占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卫生监督所派驻李家塔镇韩家沟村第一书记韩小刚、县卫生局派驻该村驻村工作队队长霍向前、驻村工作队队员贺鑫,2017年10月20日至28日擅自脱岗,未履行请假手续。韩小刚、霍向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贺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派驻李家塔镇邓家圪捞村驻村工作队长肖明、县卫生进修学校派驻该村驻村工作队队员郝虎岗,2017年10月9日至30日期间擅自脱岗,未履行请假手续。肖明、郝虎岗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县计生服务指导站派驻李家塔镇高柳树村驻村工作队队员白婷婷,2017年10月16日至30日擅自脱岗,未履行请假手续。白婷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县爱卫办派驻李家塔镇官家沟村驻村工作队队长李阳、驻村工作队队员王帅,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擅自脱岗,未履行请假手续。李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帅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县委党校派驻老舍古便民服务中心王宿里村第一书记白新卫,2017年9月至11月期间未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岗。此前,白新卫因擅自脱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白新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6起典型案例,说明当前脱贫攻坚“四支队伍”中个别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不强、规矩意识淡漠,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县委“五人小组”将对县粮食局、卫生局、县委党校“一把手”进行约谈提醒,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
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清涧县脱贫攻坚组织架构体系》《清涧县脱贫攻坚责任清单》等相关要求,明确职责定位,压紧压实脱贫攻坚帮扶责任。镇(中心)党(工)委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对“四支队伍”的管理要出实招、见成效。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帮扶责任,对派出帮扶干部要重保障、严要求、勤督促,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在实处。全县承担帮扶任务的党员干部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县纪委将在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同时,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担当不够、作风不实、履责不力等问题严厉问责,既追究“四支队伍”的直接责任,又追究派出单位的领导责任,坚持以严明的纪律为全县脱贫攻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