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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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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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清涧县委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重申中办发〔2015〕10号文件,进一步落实中省市关于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县委书记温江城、县委常委、副县长赵贵波、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贺敬出席会议。会议由贺敬主持。

会上,县政协副主席、公安局局长杜林、县法院院长高原、县检察院检察长赵永利、县审计局局长刘庆丰同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县纪委副书记王维民通报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情况。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贺敬对全县反腐败协调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成员单位进一步落实中省市关于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把反腐败协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服从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调度,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全局观念,认真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准确把握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地位和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在反腐败协调工作中明确职能定位,树立大局意识,树立责任意识,形成案件查办整体合力。二要加强案件督办。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全县重点案件、重要案件线索的查处,协助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水平。三要深化反腐成效。按照查办案件工作政治、社会、法纪效果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案件的治本功效,做好案件剖析工作,利用典型案件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实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风气的综合效果。
县委书记温江城在会上指出,开展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是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反腐败协调小组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重要形式,也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洁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的重要平台。今年以来,反腐败协调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也存在着协助配合不主动、线索移送不及时、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温江城要求,要明确重点,切实加强反腐败工作的协作配合,抓好“三个整合”。一要抓好案件线索整合。要严格按照《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和《清涧县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审计等行政执法机关相互移送(移交)案件(线索)的规定》,对涉纪、涉法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移送,及时处置。二要抓好办案力量整合。通过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沟通、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要自觉服从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调度,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集中优势兵力联合开展办案。三要抓好办案手段整合。要在互信、理解、支持、配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共同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案件查办高效顺畅。
温江城强调,要建全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通过建立案件线索月报告、反腐败协调工作季通报、召开联席会议等制度,切实解决反腐败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在反腐败协调工作中,不按要求及时移送、移交案件线索,造成工作延误、失误,以及在协作配合中出现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情形,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主要领导的责任,以问责推进反腐败协调工作,为建设“四个清涧”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纪律保障。
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全体成员,驻清各商业银行行长,移动、电信、联通公司负责人;县纪委各常委、各科室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