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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发放“禁令提醒卡” 绷紧干警作风弦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的教育管理4月2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室向每位干警发放了一张印有《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内容的“禁令提醒卡”,要求干警随身携带、随时学习、随时警醒,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令行禁止,树立检察干警良好形象。

卡片内容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12月11日修改的六条“禁酒令”,即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等。还有《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共八条,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到私人会所、夜总会及其他存在营利性陪侍活动的场所参与吃喝玩乐等奢靡、不健康活动。检察院纪检监察还将对全院干警纪律作风进行不定时督查,对违反“禁令提醒卡”和其他纪律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清明假日将至,该院同时要求全院干警明纪在前,自觉戴好“紧箍咒”,绷紧纪律“作风弦”,让“禁令”禁出干部好作风、好形象,以实际行动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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