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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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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高马阳 贺宏伟
清涧县纪委出台“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实施方案,通过厘清权力清单、晒出权力流程、规范权力运行,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这样有效解决了广大群众以往对政策不掌握的问题,让群众明白各种惠民政策如何申办,使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有更多“获得感”。这种把“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举措,可以预防“微腐败”发生,更是民心所向,我们为此举叫好。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农村“小微权力”量大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由“小微权力”引发的“微腐败”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损失。因此,我们要从规范、制约和监督基层干部行使“小微权力”入手,推行镇村“小微权力”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有利于基层基础建设和地方的长治久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清涧县纪委会同基层乡镇对“小微权力”的管理运行是该县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具体表现,我们为此举叫好的同时,期盼全覆盖、全方位、有力度、有深度地推行“小微权力”阳光运行。这就迫使我们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着力加强干部管理,增强镇村干部依法办事、服务群众的能力和自觉。同时,加大镇村“小微权力”监管力度,巩固成果,在全面推进基层法制建设的道路上,建立健全“小微权力”阳光运行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基层“微腐败”,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