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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今年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清涧县纪委共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起,党政纪处分23人,包括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4人,其他10人。其中违规公款吃喝11起,党政纪处分13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2起,党政纪处分2人;违规发放补助5起,党政纪处分5人;其他1起,党政纪处分3人。文件通报2批16起22人,省市县纪委网站曝光8起11人。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提醒镇(办)党委书记15人。

高度重视,迅速行动。3月7日,清涧县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及时传达了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和集中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觉悟,深入学习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月8日,在中共清涧县十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就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专项部署,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迅速行动,用实际行动落实好省市巡视组要求部署,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夯实责任,失责必问。按照领导包抓科室和监察室工作分工,实行委局领导包抓,纪检监察室联系镇(办)、部门工作机制,各监察室在积极开展检查的同时,督促指导联系包抓镇(办)纪委扎实开展集中查处工作。集中查处实行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各监察室、各镇(办)纪委每周二前,将查处案件的简要情况报党风政风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通报,每周对各监察室、各镇(办)案件查处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查处工作滞后的,视情况进行督促提醒;对后进位次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提醒。

协调联动,强化督查。畅通“信、访、电、网”主渠道,及时受理“四风”问题线索,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方便群众举报。加强与审计、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调取税务发票、重点场所监控录像等方式排查问题线索。同时,县纪委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通过接受群众举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全县各部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多渠道集中排查,梳理出一批重点问题线索,为集中查处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紧盯问题,严查重处。针对“四风”隐身变异违规问题,采取新办法新招数。在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查处转移或转嫁,大额发票“拆分”“合并”、混用会计科目或账户等问题。公车使用方面,重点查处借车租车、变相车补、“私车公养”等问题。津补贴或福利发放方面,重点查处以“节假日值班补贴”、“加班误餐补助”等名义发放值班费、加班费;虚列各种工作、活动、检查考核等项目滥发奖金;变换科目,以办公用品、图书等名义用公款购送购物卡、消费券、提货单、礼品券等问题。收受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查处送礼由“地上”转入“地下”和间接实现利益输送等问题。公款旅游方面,重点查处假借工作名义外出考察,借机擅自改道、观光旅游;以借红色教育为名,到红色景点去旅游消费;单位领导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邀请通过旅行社安排本人及亲属旅游等问题。会议开支方面,重点查处虚列名目套取经费留存尾款留作他用或用于公务接待;编造会议套取会议经费用于公务支出或个人消费;多报参会人员会议天数用于提高会议的食宿标准等问题。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形成严打严查高压态势,积极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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