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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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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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至16日,县纪委副书记王维民带领信访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人员先后深入15个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就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针对各镇(办)、便民服务中心普遍存在对“第一种形态”认识模糊的问题,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帮他们厘清“第一种形态”运用界限,耐心简答了“第一种形态”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信访室工作人员协助各镇、便民服务中心梳理适用于“第一种形态”的问题线索。王维民还带领工作人员深入部分重点贫困村进行入户走访,了解各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为进一步找准助力脱贫攻坚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深入调研。
王维民要求,各镇(办)、中心党(工)委和纪(工)委,要把践行“第一种形态”作为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有效抓手,针对当前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中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精准、作风不扎实以及落实精准扶贫脱贫政策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抓早抓小,及时通过函询、交心谈心、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手段,打好“预防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纪检监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成为常态。
通过此次督促指导,各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对“第一种形态”运用界限、适用范围以及工作流程更加清晰。截止目前,共梳理出适用于“第一种形态”的问题线索一百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