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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对扫黑除恶案件和问题线索进行大清底

近期,清涧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问题线索清零和黑恶积案清零”的目标,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及涉黑涉恶案件梳理大清底工作。截至目前,新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3起,分办县纪委信访室1起,初核了结2起,立案查处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其中涉黑涉恶案件1起,涉及党员干部1人。

明确清查重点。县纪委积极对接县扫黑办、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扫黑除恶工作部门,明确要求各单位对2018年1月以来,排查收集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清查,对已查办或正在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做一次全面的大清底,在问题线索和案件清查过程中,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力争在近期抓紧突击多查办一些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特别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

夯实工作任务。县纪委主要领导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案件清查工作方案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明确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综合科室协同、各办案科室对所联系单位部门负责。通过主动上门对接,公文函询,发挥扫黑除恶联络员制度优势等方式,对相关工作部门移送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涉黑涉恶案件,及时汇总,及时分析研判、核查督办,形成了紧密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发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强化协调联动。县纪委与县扫黑办、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主动会商,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进一步厘清涉黑涉恶案件认定标准,规范和完善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着力“打伞破网”,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与惩腐、破“伞”的整体性、协同性。下一步,清涧县纪委将继续加强和扫黑除恶工作部门的协作配合,深挖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对公安机关正在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联合办案,一体推进,确保做到有伞“打伞”、无伞“惩恶”,无恶“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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