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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紧扣“四字诀”规范问题线索管理

       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县纪委紧紧围绕“广、准、快、严”四字方针,推动问题线索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实现问题线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2016年,全县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218件,谈话函询10件,初核了结79件,立案124件,处分148人,移送司法机关4件5人。

      一是注重一个“广”字,拓宽渠道发现问题线索。按照“多方收集、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归口办理”的原则,县纪委出台了《清涧县纪委关于问题线索处理办法暂行规定》,对问题线索的定义、来源、管理部门、处置简易程序、排查会议程序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充分发挥公、检、法、审计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充分拓宽发现问题线索的来源渠道。将经济责任审计、村级财务审计,全县公务接待“回头看”大检查、“四费”检查,犯罪党员干部移送清理等全部纳入问题线索进行管理。通过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联合办理重要案件等方式,构建成公、检、法、审计“四位一体”的线索移送体系。

      二是突出一个“准”字,集中排查研判问题线索。根据《清涧县纪委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制度》要求,采取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专项线索集中研讨交办会等形式,提高问题线索研判的精准性,按照“四种形态”要求,有针对性地处置反映不同级别、不同性质的问题线索。去年县纪委已召开相关排查会议5次,对问题线索集中研究了处置意见,对疑难复杂或把握不准的问题线索,会同相关科室、人员参与协商研判,防止问题线索研判不准或疏漏流失。对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的问题线索由纪律审查县乡联合、协作区工作组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切实做到问题线索件件处置无遗漏、件件办理有去向。

      三是围绕一个 “快”字,“一函两书”分流问题线索。在集中分析研判基础上,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问题线索按照情节轻重及时分流交办,做到“零积压”。对重要问题线索,出具《问题线索移交函》,由各纪律审查科室加强督促指导、统一进行处置。对初步核实存在轻微违规的问题线索,由相关调查部门进行及时处置、督办,对即将到核实期限的问题线索发黄色《提醒通知书》,提醒相关办理科室对该问题线索及时办结,如果需要延期要及时报主管领导审批。对超期未结问题线索发红色《督办通知书》并且要求相关办理科室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对该问题线索进行限期办结。该制度实施以来,县纪委已发送“红黄”通知书7份,切实做到线索办理快速性、长效性。

      四是紧扣一个“严”字,“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在问题线索处置中结合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加强第一种形态的实践运用,县纪委出台了《清涧县落实“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需要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责任主体、具体情形、发现渠道、处置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做到抓早抓小、治于初萌。并根据全县探索推行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对全县各单位存在轻微违规、尚未达到立案审查的问题,由县纪委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发挥好第一种形态“治未病”的作用,做到挺纪在前。2016年,全县追究“主体责任”6件6人,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措施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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