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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1月10日,清涧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县监委成立以来,在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2018年以来,县监委聚焦脱贫攻坚各关键环节扎实开展专项监察,严查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优亲厚友等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案件175件,处分220人。2021年以来,查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案件44件,处分51人;持续开展“九个专项”、“6+2+N”专项整治,查处案件22件,处分26人。

报告指出

  县监委将严格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常态化、精准化开展专项监察,做深做实专项监察“后半篇文章”。对标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紧紧围绕沿黄优质特色农产品输出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黄河流域生态治理示范县“三大目标”,奋力推进清涧高质量发展,实施全程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着力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取得更大成效,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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