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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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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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是一个全新的理念,适应了新时期党建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发展的新需要,适应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需要,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引。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集党组书记、检察长两个角色于一身,是基层检察院的一把手,也是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既是领导者、组织者,又是落实者、推动者,那么如何深化认识,理清“两个责任”的关系,如何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正视在“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其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检察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特殊意义。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国家免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看护权力笼子的人,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是忠实履职的先决条件。如果法律监督机关不首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自身不正、不硬,就不能保证其自身法律监督者的质量和效率,对法治的权威、司法的公信力就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只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尤为重要的位置,切实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敢于“亮剑”、善于监督的队伍,才能发挥好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能作用。
检察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举网以纲,千目皆张”,真正拉起一张党风廉政建设、正风肃纪的严密网络,切实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以实实在在行动努力赢得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检察人员的认同。基层检察长既要敢于担责,又要善于放权,还要不怕监督。党委负主体责任,关键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坚定政治立场,带头办案,坚持职务犯罪案件靠前指挥、亲自办案件;落实主体责任既要自律,也要他律,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与各项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认真落实述职述廉、个人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坚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者,一要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旗帜鲜明地领导纪检监察工作,明确纪检部门组织协调与监督主体责任落实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要构建案件管理、检务督查、纪检监察三位一体的内部监管体系,建立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当事人等特殊关系人的交往行为准则,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和节点管理,形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三要严格选人用人机制,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测评、干部信息公开等方式,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实行重点岗位轮岗交流、适时调整院领导分管工作等,从人力资源配置上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与蔓延;四要严格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对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对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的,实行“一案三查”制度,即查当事人责任、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查制度机制漏洞。成立由案件管理、纪检监察、检委会组成的问责领导小组,实行错案责任追究。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更深入发展。要紧紧抓住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解决检务公开这两个难点,敢于向违法违纪问题“亮剑”、敢于向系统内外“亮丑”,决不一出问题就一味“求保”、决不一提追责就无原则的妥协,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查找并整改检察干警执法不严、不公、不廉、不规范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引导检察人员筑牢廉洁从检的防线。建设好检务公开大厅,建立一键式便民服务查询评台,接受群众举报投诉、查询案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等;完善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行之有效的传统公开方式,与新型网络媒体相结合,建立门户网站,有效运用两微等平台,为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创造条件。
众所周知,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干警人数最多,其工作作风和工作业绩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整体形象和法律尊严,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由于业务工作面广量大、办案压力大、节奏快,会出现权力虚化,推进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为此,基层检察院要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责任,逐项明确任务,逐级传导压力,提升青年干警爱岗敬业精神和清正廉洁意识,促进人才强检战略实施,推进机关作风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夯实监督能力基础,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作者系清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