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清涧县委
清涧县人民政府
关于推行“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健全村组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体系,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管理水平,全面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依照市委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清涧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详见附件)。现就全面推行“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建第一政绩、发展第一要务”两个原则,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法治意识、制度意识,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规范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运行以及党政事业单位为民办事流程,拓展监督形式,健全民主监督,加强权力运行制约,优化服务群众机制,全面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二、目标要求
全县各级部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加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构建村级“小微权力”规范体系,提升农村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深化村级事务公开内容,拓展公示渠道形式,建立“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公开模式,打通“小微权力”监督最后一公里,调动群众参与管理、监督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维护好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认真落实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工作督促检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落地生根。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村民自治原则。按照《村民自治法》,让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全面推进农村民主决策,把重大村务的决定权交给村民;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管理,把日常村务的参与权交给村民;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监督,把对村干部的评议权和村务的知情权交给村民。
2、坚持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党纪规矩、法律法规,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现象发生。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借助“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开权力清单、办事流程、工作要求等,增强工作透明度,实现“小微权力”运行全程公开透明,便于群众了解,便于群众监督,便于群众办事。
4、坚持标本兼治原则。整合各种监督力量,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制度建设,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全面减少和预防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坚决遏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正之风蔓延。
四、主要任务
1、健全“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清单内容,切实担负起自身应有职责,认真履行自身主体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指导,形成县镇村运行体系,确保“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有序运行。
2、健全“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各责任主体要不断拓展和完善公开途径和方式,对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全面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3、健全“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多重监督机制。各责任主体要按照自身职责权限,加强对村级事务办理过程的全程监督,构建群众监督、村监委会监督、部门单位监督、互联网监督+体系,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健全“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违纪追责机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和执法机关,要加强工作检查,对违纪违规违法的村干部和党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对监督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用铁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
五、主要内容
《清涧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根据与村民利益相关的党纪规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梳理而成,明确了每项村务事项的名称、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以及村民办事需要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需要出示的证明等(具体见附件),主要内容包括10项36条,具体如下:
(一)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村干部述责述廉;
(二)村级重大决策事项:3.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
(三)村级财务管理事项:4.财物收支;
(四)村(居)工程项目管理事项:5.村级实施工程项目;6.物资、服务采购;
(五)阳光村务事项:7.党务公开;8.村务公开;9.财务公开;
(六)“三资”管理处置事项:10.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承包、出租、转让、出让、拍卖)及财产物资管理;11. 集体土地征收款发放;
(七)居民救助救灾申请事项:12.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申请;13.贫困户申请;14.危房改造;15.移民搬迁;16.救灾救济款发放;17.大病救助申请;18.非直接报销医院医疗费用合疗报销;19.慢性病申请审核;20.临时救助申请;
21.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申请;22.残疾人证办理;
(八)计划生育服务事项: 23.计划生育证件办理;2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25.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格确认;
(九)服务党员其它事项:26.发展党员;27.党员组织关系接转;28.印章管理;29.矛盾纠纷调解;
(十)民事办理事项:30.户口登记(出生、迁入、迁出、死亡和准迁登记);31.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签发 ;
32.机动车驾驶证申办;33.结婚离婚登记;34.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和续贷;35.农商银行贷款发放申请审批;36.创业人员小额贷款申请审批。
六、工作要求
1、建立监督平台。推行“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是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利用自身现有门户网站,开辟“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让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程序晾晒在群众的监督之下,切实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2、强化主体责任。镇(街道)党委、政府是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党政“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负总责。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推行“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各级职能部门是管理者和监督者,要在监督平台公示清单内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各责任主体履行好应有职责。各镇(街道)党委、职能部门每年年底要报告“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县委将对工作不力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问责。
3、强化组织协调。镇(街道)党委、政府(居委)要加强与职能部门和村级组织的沟通联系,合力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县镇村监督体系,凡是涉及“小微权力”清单内容的,都要在《村务公开报》、《工作简报》、监督平台上刊登刊载。要强化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利用电脑、手机随时随地查询本村(社区)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督促权力规范运行。镇(街道)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及时上报公开事项、不按规定程序履职的要及时提醒纠正,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4、强化责任落实。村“三委会”是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实施主体。村党支部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着力解决“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组织领导、公开事项上报和群众意见建议梳理等工作;村委会负责权力清单中涉及村务、财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村监委会是监督“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的专门组织,要全程参与权力运行和权力公开监督,特别是对土地征收、涉农资金、扶贫项目、“三资”管理等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侵犯群众权益的问题要重点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答复和纠正,如有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向镇(街道)纪委或相关部门反映报告。
5、强化监督检查。县委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内容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镇(街道)要把“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与村组班子和村干部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清单规定流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按政策、不按规矩、不按程序推行的单位和个人,全力营造依规办事、便于管理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附件:清涧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中共清涧县委
清涧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