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使命 尽责担当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8年3月6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清涧县第十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县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审议了县纪委工作报告。刚才,县委书记温江城同志的讲话,站在清涧全局发展的高度,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监督执纪问责和加强自身建设两手硬,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开局起步,从事关全局的难事破题,从关乎长远的大事抓起,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开创了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立“每周一课”学习机制,与机关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相结合,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上先行一步,坚持原原本本学,通过“划重点、写心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二)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抓手,知纪明责成为常态
积极协助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考核办法,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分解任务,推动责任落地生根。在全市率先推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全县121名“一把手”、355名副职履责纪实,实现日常工作管理留痕,落实责任有据可查。2017年,10个单位因落实主体责任纪实留痕不清晰、不到位被通报批评,“一把手”被县纪委约谈。全年共实施问责147起161人次,包括党组织27个、单位12个,纪律处分43人。
(三)强化作风建设,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在全市率先开展了以“优化发展环境,加速追赶超越”为主题的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开展了以“十个一”为主题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2017年,12个单位因干部作风整治不到位被通报批评,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43起,纪律处分49人,诫勉谈话1人;其中科级干部17人,一般干部7人,村级干部26人,通报6批35起42人;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约谈15位镇党委书记。
(四)执纪审查持续发力,有力维护了良好政治生态
2017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92件,同比增长171%;立案226件,同比增长82.3%;结案224件,纪律处分275人,同比增长85.8%;科级干部47人,收缴违纪资金72.88万元。严肃查处了三个部门“一把手”的违纪案件,形成了强大震慑。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运用第一种形态695人(次),占70.9%;运用第二种形态254人(次),占26%;运用第三种形态21人(次),占2%;运用第四种形态3人(次),占0.1%。谈话函询大幅上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实现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五)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深入推进巡察工作,成立县委巡察办,编制和人员全部配备到位,建立了巡察人才库。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了水务局、文广局、教育局等6个部门单位的首轮巡察,发现问题162个,巡察中反馈即知即改问题25项,发现的44条问题线索均按要求进行分类集中处置,其中立案2件,纪律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提醒7人,对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实行跟踪问效,倒逼整改落实;聚焦脱贫攻坚启动机动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15件,立案2件,纪律处分3人,组织处理1人。对中省巡视反馈问题认真予以整改落实。
(六)创新工作举措,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治理成效显著
在全市率先推出“互联网+小微权力”机制,以清单形式把涉及精准扶贫、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等10项36条内容权力运行流程全部晾晒在阳光下。利用各镇集会设立接访点,定期开展“下基层大接访”活动,现场受理群众问题。去年以来,到县纪委直接上访的数量同比下降12.5%。这一做法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予以报道。2017年,全县立案查处“三个助力”方面案件117件,纪律处分147人,通报曝光8批56件96人次;全年共查处基层“微腐败”案件134件,纪律处分169人,通报曝光8批51件61人次。
(七)深化体制改革,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全力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助县委制定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监察体制改革绘就“路线图”“时间表”,顺利完成检察机关编制划转、干部转隶相关工作。2018年2月,选举产生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并完成了挂牌。县纪委常委会坚持从自身管起严起,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坚持重德看绩、五湖四海、群众公认、人岗相适,选拔任用交流科级领导干部9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公开遴选年轻干部,增强事业后劲和队伍活力。举办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纪条规知识竞赛,全县75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榆林市党风廉政教育平台”积极“充电”,先后选送64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纪委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执纪审查能力。
2017年是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制度、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开展“下基层”大接访活动等多项举措创新推出,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净化,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前三季度,在全市追赶超越各项重点工作考核评比中,县纪委分别取得了第一的优异成绩,成绩的确来之不易。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问题和不足:在认知方面,部分党员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理解还不深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有力;在主体责任方面,有的党组织和班子成员担当不够,个别党组书记学习中省市县精神不及时、不自觉,甚至对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搞不清楚“四种形态”是指哪些,班子成员不明白什么是“一岗双责”,也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有的干部说,“规矩太多了,打击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干得多错得多,倒不如不干”,其实,这都是没有规矩的表现。在“六大纪律”方面,有的领导干部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不敢坚持原则、不敢直面是非、不敢承担责任,对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睁一眼闭一眼,从群众上访和我们纪委查处的案件来看,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存在反弹风险,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比较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是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依然存在;在纪检工作方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本领恐慌,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运用不够准确,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十九大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自觉地联系我县实际,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建设新时代“四个清涧”、实现追赶超越的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我们的全部事业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都根植于这个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纪检监察工作都要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从政治和全局上来把握,从政治高度上来看待。要不断增强对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各环节。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指明了方向。新修订的党章对纪委职能职责、工作内容进行了重大拓展和深化,赋予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纪检监察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出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从清涧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深刻认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政治机关,深刻认识监督是基本职责、执纪是核心职责、问责是重要职责,深刻认识监察委员会的政治定位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性,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改革、纠“四风”、重监督、严执纪、惩腐败、强问责,推动我县纪检监察工作迈上新征程,创造新业绩。
(三)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将改革创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的不竭动力。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们主动顺应新形势新要求,从传统的思维定势和思想观念摆脱出来,推出主体责任纪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巡察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探索,牢牢把握了工作的主动权,走在了全市前列。工作中我们体会到,改革是破解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的金钥匙,只有积极推进反腐败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才能使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体现时代精神,更加体现清涧特色,更加富有成效。
三、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监督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执行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进新时代“四个清涧”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要以监督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落实情况为抓手,着力推动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体现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线索处置、巡视巡察、责任追究之中。二要紧盯“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自觉践行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三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纪委重要工作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一要协助党委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切实担负起党委“助手”职责,当好党章党规“守护者”,做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二要加强选人用人监督,特别是将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作为重点,认真作出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三要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根本好转。
(二)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一要以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为抓手,修订考核办法,突出考核重点,科学设置指标,合理量化分值,提升日常检查考核比重。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年度量化考核点评,强化激励约束,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任务。二要继续推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制度,以《纪实手册》为载体,让领导干部看册知责、对照履责,实现履责全程留痕、检查一目了然、追责依本溯源。三要加强对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通过实地调研了解、专项督导、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着力解决履职尽责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四要抓住“问责”这个关键,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落实好“一案双查”,以强有力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倒逼责任落实。
(三)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纠正“四风”寸步不让。一要坚持从政治上看待作风问题,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省市县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抓具体、补短板、强基础、防反弹,管出习惯、化风成俗。二要紧盯发生几率较高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从严执纪问责。三要关注“四风”隐形变异,进一步规范基层“廉政灶”,加强督促检查,坚决整治公款吃喝等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通报曝光,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
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要认真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从严管理干部为抓手,重点纠正和查处一些干部庸懒无为,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推诿、吃拿卡要等问题,强行优化营商环境。二要抓典型曝光,对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政绩工程、数据造假、欺上瞒下、庸懒无为等现象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三要抓“关键少数”形成“头雁效应”。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对会风会纪进行常态化检查、通报,县纪委将视情节予以问责。实行请销假报备制度,各镇(办)、部门“一把手”请销假在报县委、县政府书面留存的同时,向县纪委报备。四要扎实开展“百姓问政”,以“答”促改,以“答”提效,坚定不移地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不断坚定文化自信。一要传承红色基因,从延安精神中汲取作风建设力量,用好袁家沟、枣林则沟、革命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资源,引导党员干部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二要从地域文化中汲取营养,集中打造路遥纪念馆等廉政教育精品工程,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示范作用。三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梁家河的七年知青岁月,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生动教材,督促领导干部严格律己修身,严格家教家风,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纪律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保持高压态势。突出执纪审查重点,一要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不放;二要对审批监管、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招投标、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紧盯不放;三要对谈话函询不如实说明问题、欺骗组织的,从重处理。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责在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县纪委已经起草了《关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意见》,明确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十类情形,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做到“六必谈”,接受谈话函询的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防止敷衍塞责、欺骗组织;对本人说明与组织掌握情况有出入的,必要时进行抽查核实;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同运用“四种形态”有机结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使第一、二、三种形态成为大多数,坚决惩治极少数,强化执纪问责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地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加强日常教育监督。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二要强化典型引领,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三要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在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筛选典型案例,用作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引以为鉴。
(五)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突出整治重点。一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优亲厚友等行为。二要拓宽线索来源,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加大问题发现力度,健全与扶贫职能部门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及时核查处理。
加大整治力度。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执纪审查全过程,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决不放过,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一要健全完善“互联网+小微权力”工作机制,推进权力阳光下运行。二要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问题,与“村霸”“沙霸”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执法不公、欺压群众等行为。三要强力实施问责,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对失职失责的党委、纪委“双问责”。
(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推动深度融合。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一起抓,通过座谈交流、专题教育、全员轮训、岗位练兵、挂职锻炼等不同形式,做到学用结合、学思践悟,不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能力,使纪检监察干部既成为严格执纪的行家里手,又成为依法办案的专业人才,促进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流程全面融合,执纪执法同向发力,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
规范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即将颁布的国家监察法,认真落实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与司法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等制度,保障调查工作的规范化,形成衔接有序、监督有力、制衡有效的运行机制。要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等法律,用好12项调查措施,按照刑事诉讼证据标准调查取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七)深化政治巡察不停步,让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要发挥巡察的政治“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检查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情况,检查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完善问题清单、线索清单、责任清单和效果清单等四本台账制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予以通报曝光。
(八)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一要政治过硬。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讲政治,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扎实推进“两学—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二要能力过硬。通过办班培训、专家授课、业务交流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纪法贯通意识,加强实践锻炼,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审查调查的能力、执纪监督的能力、推动落实的能力。三要作风过硬。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全县党政机关表率,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全县公务员表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纠“四风”、改作风,带头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带头执行《准则》《条例》,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做斗争。四要律己过硬。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用一言一行诠释干净的内涵、留下干净的记录。对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行为,严肃追究问责,决不护短遮丑,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新时代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新使命。让我们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责担当,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奋力开创清涧新时代追赶超越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