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使命勇担当 重整行装再出发
奋力开创清涧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2019年2月20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清涧县第十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省、市纪委全会及即将召开的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书记温江城同志的讲话,站位高、把脉准,要求严、措施实,既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彰显了县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责任担当,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抓住“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知纪明责成为常态。协助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推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全县121名“一把手”、361名副职履责纪实,实现日常工作管理、落实责任有据可查;严格执行《清涧县党政“一把手”带头严肃会风会纪和执行请销假报备制度》,15名干部因违反会风会纪被约谈,4名“一把手”未向县纪委报备请销假被约谈;抓住“问责”这个关键,对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问责56人次,党纪政务处分28人,诫勉谈话28人。2018年,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中,“一票否决”5个单位,起到了有力的震慑效果。
(二)狠抓“五个专项”工作,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起,党纪政务处分15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通报曝光4批18起22人;紧密围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落实“五个一”举措,对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问题顶格处理,查处问题64起,党纪政务处分96人,通报曝光8批71起105人;强化扫黑除恶、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1起1人、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28起30人、查处营商环境方面问题21起33人,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
(三)深化干部作风整治,努力营造崇廉尚廉良好氛围。根据中央办公厅督查反馈意见,聚焦“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以“三清单一台账”为抓手,创新推行“双反馈”机制,深入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全县共排查出问题线索205件,处理24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5人,一批慵懒散慢虚等作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2018年,我们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好声音”,亮点频出,通过中省市各级报刊、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动态信息251篇,县纪委被省纪委表彰为2015—2017年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县第二小学被命名为省级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举办了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党纪法规知识竞赛;充分挖掘地域特色廉政文化,打造赵苍壁故居为县级廉政教育基地;挖掘整理本县历史文化名人廉政故事、革命先烈感人故事、传统门匾文化、优秀家规家训等20余件,编排廉政道情戏《订婚的那天》,着力打造“一园一线两系列”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崇廉尚廉氛围日益浓厚。
(四)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警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583件,立案查处263件,同比增长16.37%,党纪政务处分334人,同比增长21.45%,涉及科级干部47人,移送司法机关6件6人,收缴违纪资金22.28万元。特别是严肃查处了高杰村镇政府干部白延林等违纪违法案件,有力震慑了一些抱有侥幸心理的公职人员;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全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05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2.9%、33.8%、2.1%、1.2%,“四种形态”呈现“倒金字塔”的合理结构,“红红脸、出出汗”已成为常态;推行“同志式”谈话制度,镇、部门建成谈心谈话室18间,“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60余人次,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开展谈心谈话335人次。“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只是纪委的事情”这一片面认识,正在从根本上得以扭转。
(五)坚守政治定位,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将常规巡察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专项巡察一体推进,完成5轮对40个部门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827个、问题线索194条,涉及科级干部18人,其中立案16件,党纪政务处分18人,诫勉谈话6人,约谈提醒10人;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针对省、市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制定79项整改措施,开展2轮巡察整改“回访督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省、市巡视巡察期间,共向我县移交问题线索238件,其中立案查处40起52人;用好巡察成果,及时向县委提出专项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危房改造、退耕还林等方面专项整治,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六)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坚持以纪检监察系统“1666”队伍建设为标杆,突出“三加强、两提高、一注重”(加强党性锤炼、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品格修养,提高办文水平、提高办事能力,注重工作效率),打造具有忠诚度、胜任度、融合度、满意度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县监委挂牌成立后,完成了机构设置、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组建了第三、第四审查调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合理调配干部,推动干部队伍深度融合;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追本溯源、学懂弄通十九大‘关键词’暨纪法融合”学习活动,抽调20余人协助省、市纪委办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能力。
二、深刻汲取管党治党不严教训,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8年,省委巡视榆林反馈意见,指出了我市长期以来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特别是胡志强、辛耀峰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榆林政治生态。市委认为,我市在政治生态中存在的顽症痼疾,归根结底是“管党治党不严、干部管理不严、社会治理不严”问题,特别是“管党治党不严”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更损害了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正常秩序。这些问题在我县也不同程度的存在,具体表现在: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讲政治、不守规矩,导致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党的重大政治原则,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首要任务。官僚不作为是最大的政治挑战,中央办公厅督查组督查陕西指出的“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在我县不同程度存在,背后的主要原因是职位缺失、能力缺失、心理缺失。主要是,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政治纪律缺乏敬畏,政治规矩意识淡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对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决策激进,急功近利;有的贯彻追赶超越,“五个扎实”要求,以及县委安排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存在行动不积极,措施不具体,喊口号、装样子,甘当“太平官”等问题。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导致“三重一大”决策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的好,就会风清气正;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坏,党的形象就会受到损害。反思胡志强、辛耀峰等人一步一步滑向腐败深渊,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权力在手,独断专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在干部选拔任用、重大工程项目等“三重一大”决策中搞“一言堂”“家长制”,先定调子后讨论,有的甚至不经过充分民主讨论和科学论证就拍板定案,随意决策,个人说了算,损害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也严重侵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导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屡屡发生。习近平总书记讲,“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我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拜金主义思想严重,把工作当生意做,把商品交换原则用于党内政治生活。有的插手工程项目,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搞权力寻租,损公肥私;有的与企业老板亲清不分,结成利益集团;有的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将国有资产非法占为己有;有的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影响谋取利益视而不见、纵容庇护。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导致“四风”问题屡禁不止。一些领导干部长期形成的惯性思维还未彻底扭转,“四风”问题虽然面上有所收敛,但花样翻新,打“擦边球”、披“隐身衣”现象不断出现。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老问题”病根仍在,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有的对中省市县精神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在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有的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有的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
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自身不过硬,导致执纪执法宽、松、软。从省委巡视反馈、上级纪委监委和我县近年来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来看,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不讲原则、不顾大局,执纪办案被人情所累、关系所扰,甚至走风漏气;有的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自己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担当精神不足,不敢碰硬,不肯担当,在执纪审查工作中,当老好人、和稀泥;有的衙门习气重,作风不严不实,工作不注意方式方法,自觉高人一等,耍特权,居高临下、口大气粗,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助长了歪风邪气。
以上这些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委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有的党委(党组)书记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理解不到位,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给纪委,自己当“甩手掌柜”;有的随心所欲,把党的纪律原则丢在一边;有的抓党风廉政建设,热衷于开开会、表表态、签签责任书、做表面文章;有的怕得罪人,对眼皮底下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有的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知之甚少、不管不问,甚至捂着盖着,导致问题由小变大,长期积累,得不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是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既存在政治不过硬的问题,也存在本领不高强的问题。有的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理解不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监督不够有力;有的在强化日常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上,手段措施不够有效,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还需强化;有的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运用不够精准,对问题线索盯得不紧、查得不严,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还不够顺畅,反腐败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还很艰巨,查处案件特别是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不多;对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教育还不够,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远未形成。
梳理问题、总结教训是为了深刻反思、引为镜鉴,重整行装再出发。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总结的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五个方面宝贵经验上来,统一到省、市纪委和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凝聚起把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思想共识。
(一)凝聚“坚决同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作斗争”的共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治责任,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自觉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不仅要做到令行禁止的一致,更要做到思想高度自觉的一致,确保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重要工作部署落地生根。
(二)凝聚“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严重失职”的共识,坚定不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决有力地惩治腐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凝聚“主动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共识,做实做细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内容的重大拓展和深化。必须自觉把监督责任摆进去,把协助职责摆进去,当好同级党委的参谋助手,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确保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四)凝聚“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的共识,不断筑牢党的执政基础。与腐败作斗争,说到底是党心民心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五)凝聚“正风反腐越往后越严”的共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因此,反腐败斗争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胡志强、辛耀峰等人被查处表明,反腐败高压态势和办案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存在问题的干部不能报有任何侥幸心理和蒙混过关想法。
(六)凝聚“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共识,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经受的考验也就更加严峻,在行使权力上必须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必须严之又严,必须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坚决防止发生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知法违法等问题。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市纪委全会、县委工作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切实加强思想建设。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要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坚持系统学、跟进学、结合实际学,边实践边学习,推动学习贯彻持续深入、常态长效。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列出专题、集中研讨,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提高政治能力和政治觉悟,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联系实际,强化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接受教育,主动改造思想。健全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创新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坚持发现问题、强化措施、有力整改,把教育成果转化为更加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更加强烈执着的责任担当、更加忠诚尽责的实际行动。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决落实“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把“两个维护”贯彻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察、追责问责等每一项工作之中,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建立作风问题定期排查、整改落实、长效推进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保持韧劲恒心,坚持纠“四风”、树新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反省自查,限期清退上缴;对拒不上交、拒不纠正的,坚持收送一起查,从严从重惩处。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严查快处、通报曝光。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决定》,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中指出的突出问题,聚焦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聚焦深化改革和攻坚克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全县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喊口号、装样子的种种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不作为问题。全力整治在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中存在的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要着力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要求,对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的重要事项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不断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体系。结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优化调整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联系单位。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探索有效行使监察权的方式方法,既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又抓好监察工作向镇(街道)、村(组)延伸,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四)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
“以案促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触碰思想和灵魂的工作,不是简单的发文件、开会议,根本目的是要让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警醒、认识上到位、行动上看齐,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纪律底线。
集中开展警示教育。要以胡志强、辛耀峰案为镜鉴,在全县各镇(中心)各部门、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专题会议,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动真碰硬、触及灵魂、增强党性的警示教育,对照胡志强、辛耀峰案暴露出的问题,查摆自身行为偏差,明确整改方向,切实引以为戒。要推动警示教育经常化,建立典型案例制度化通报机制,今后凡查结的领导干部违纪案件,都要做好案情通报工作,属于单位班子成员的,在本单位本系统通报;属于县管干部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同时,要结合实际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胡志强、辛耀峰案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要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职能作用,督促各镇(中心)各部门、单位认真对照胡志强、辛耀峰案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公共资源管理、工程项目建设、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出台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特别是要督促有关部门规范各级“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
强化查处问责力度。要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对违反纪律底线规定的人和事,特别是对“一把手”违纪违规问题,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要用好问责利器,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对发生严重违反纪律底线规定问题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五)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
强化日常监督。要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部门和派驻机构的作用,强化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综合分析信访举报、巡视巡察、专项整治工作等情况,整体把握镇(中心)和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精准履行监督职责。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联合组织部门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抽查力度,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和公款吃喝、借外出开会培训之机公款旅游、报销个人费用等突出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持续强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监督。要提高谈话函询质量,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
增强监督实效。要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适用情形,严格转化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既要防止一谈了之,以谈代查,又要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不断提升监督的全面性、有效性和规范性。要健全运用澄清保护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严厉打击匿名诽谤、诬告陷害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开展廉政教育。要把加强纪律教育与弘扬廉政文化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电视访谈、知识竞赛、“一园一线”廉政教育基地和红色文化、传统文化两个系列地域廉政文化资源,推出廉政文化精品力作,讲好正风反腐清涧故事,多措并举推动廉政文化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常态化,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坚持以案说纪、以案促改,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对“关键少数”的警示教育;要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力度,加强理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主动权,为营造“不想腐”的政治文化氛围提供坚实的思想和舆论支持。
(六)切实突出政治巡察定位,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坚持深化政治巡察。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结合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等工作,着力发现各级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
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要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夯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问题线索处置监督办法,持续抓好各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已巡视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要定期通报整改督查情况,对不落实整改要求,敷衍应付,甚至边改边犯的,抓住典型严肃处理。
(七)强化惩治腐败高压震慑,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
保持高压态势决不松劲。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要紧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特别是把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要坚持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要认真分析案发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建议,增强案件查办的综合效果。
加强反腐败统筹协调。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组织部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等,采取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同时,守好执纪审查安全底线。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决不能违反审查调查工作制度规范,导致安全问题发生。
(八)狠抓“五个专项工作”,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扎实开展“五个专项工作”。一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高度关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整治,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二要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和扶贫领域项目、资金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三要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以深挖“保护伞”为工作方向,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四要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背后的腐败和失职失责行为。五要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工作作风不实等慵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持续助力全县舆论环境整治,在真打、严打、重打上下功夫。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聚焦民生领域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要紧盯群众通过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要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把责任压到相关职能部门。
(九)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面对新形势新考验,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坚持学习引领,提升履职能力。要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解决现实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培养既懂纪又懂法、守纪律讲规矩的纪检监察和巡察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监督执纪问责夯实能力基础。要强化纪法衔接贯通意识,增强监督执纪能力,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本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按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1666”队伍建设要求,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完善内控机制,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严肃查处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新时代面临新挑战,新征程需要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忠实履职、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扎扎实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为推动清涧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